我们连续3年每年准备1000万元特别奖!咸宁推动

湖北日报讯(夏中华记者 刘伟通讯员)从2025年开始,市财政局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重点城镇发展专项奖励1000万元,奖励一线、快速发展城市。 10月9日,记者获悉,咸宁市近日发布文件,明确推动观附桥、和胜桥、观桥、潘家湾、观塘驿、车府、新南、大坪、禄口、南林桥等10个重点城市高质量发展。 为持续增强县域经济实力,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生态发展重要增长极,咸宁市印发《关于推动重点城镇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,提出加强规划、建设等5个方面共14条措施。g 指导,深化行政理顺和转移,强化行政效能和简政放权。加强产业扶持、政策支持和组织领导。 具体来说,《意见》明确,在规划中要坚持因地制宜,落实保密政策,推动官府桥、官桥、大坪、新南、南林桥等城市加快城市功能补充,建设道路和城市基础设施,支持和完善公共服务、商贸、物流等服务业,促进城镇化。我们的目标是扩大农业人口,促进工业和城市一体化发展。推进和胜桥镇、潘家湾镇、官塘驿镇、车埠镇、路口镇中心城市建设,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。 关于加强产业支撑,“多方意见”《意见》明确,要鼓励壮大全市主导产业。重点关注数字赋能、绿色转型、集聚支撑关府桥市机电制造业、和胜桥市家禽养殖业、潘家湾市绿色食品(蔬菜加工)、官桥市电子信息技术、关桥市新兴纺织产业等重点产业强链。 仓部、官塘驿镇的竹产业、大坪镇的新材料、涂装、抛光工具。在新南市、禄口市打造新物质矿物原料深加工,在南林桥市打造机械装备制造规模化优势产业。此外,各乡镇将大力发展特色产业,支持强镇建设。 和胜桥、潘家湾、十甫、南勒等农业镇因桥。城市.应该.城市。 在加强政策支持方面,《若干意见》明确,各县(市、县)优先将分散在县域开发区外的工业用地指标与市属重点园区对接。各大直辖市和县(市、区)国有企业均可利用“三国有资本”参与股市。有条件的,可以依法依规在市级设立国有资产经营主体。加强土地利用、森林利用保障。重点城市和乡村发展年度土地利用规划指标按市级调整分配,符合要求的土地全部予以保障。 关于加强组织领导,《若干意见》明确,每年要按照有关规定,在市内重点城镇开展评价工作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。从2025年起,市财政局连续三年每年每年安排1000万元重点城乡发展专项奖励,对支持重点城乡发展成绩突出、综合评价前三名、逐年进步的两个重点城乡给予奖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