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原组长、中央纪

2025年12月3日,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は、收贿罪で中国共产党中央规律検查委员会および中国监督チーム长李刚氏に対し、一审で公の判决を下した。 李刚因受贿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罚金600万元。 审理查明,1998年上半年至2024年6月,被告人李刚利用四川省成都市大邱县委常委、大邑县副法官,成都市大邱县委副书记、温江县(区)副书记等职务。成都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区党委副书记、县(区)长、管委会副秘书长,成都市温江区委书记,四川省巴中市委书记、省招商办主任四川省招商引资委员会、市委书记,四川省自贡市委书记,四川省委领导、省人民政府、云南省副省长等为党委常委、组织主任等职务、职权和地位的形成提供有利条件;为有关部门和个人在企业经营、工程承包、土地流转、就业促进等方面提供帮助;并接受上述部门和个人的资产共计1.02亿元以上。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刚的行为构成受贿罪。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,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极其严重损害,应当依法惩处。考虑到他揭露、揭露了很多人的违法犯罪行为,证实了事实,取得了很大的成果。还有一个试图b的案例里贝里。案发后,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,主动交代了处理机构尚未发现的大部分受贿事实,认罪悔罪,并主动退还赃物。涉案被盗财物大部分已追回,依法可予减刑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。 据悉,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18日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。庭审中,检方出示了相关证据,被告人李刚及其辩护律师进行了质证。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均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。李刚向法庭作了最后陈述,表达了自己的愧疚和遗憾。全国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群众等20余人旁听了庭审。e来自各行各业。